close


閒妻愛晃網,今天看到一則令人難過的新聞~
父疏失幼兒遭殃 機車沒熄火 5歲童全身3度燙傷
當已疼痛個把月的5歲孩子,貼心的說~爸爸不要難過時,
爸爸那張內疚而自責的表情,在在提醒世上的父母們,
真的不要只想省點時間或省個程序,
父母一時的疏忽,造成孩子的終身遺憾。

機車是街頭最常見的代步工具,也因其車體小停放方便,
在人潮洶湧的傳統巿場裡,總可以看到一些騎士們,
大剌剌的騎進巿場,挑個菜付個款或許停靠不到5分鐘,
卻可能造成別人,一個不留意就被排氣管燙到,
發生皮開肉綻的驚險場面。


 

記得數年前,台北市政府和環保署合作,
把資源回收的有色玻璃磨成玻璃砂,混入瀝青混凝土,
讓新鋪的柏油路變得亮晶晶的...
滿「地」星星! 北市柏油路鑲玻璃砂
由於混入玻璃砂的柏油路,摩擦係數比一般柏油路小,
這樣灑滿亮片的道路,似乎沒能推廣到每條道路。

網路上有一則發光的人行橫道線文章~
比利時發明者托尼·卡瓦萊裏
為了提高過馬路行人的安全,
將人行道橫線做成發光的“斑馬線”。
被高強度玻璃覆蓋的燈泡裝在路面之下,
當有人走在上面時,燈泡就會自動發光。

要為這項發明豎起大姆指,不過閒妻腦海裡卻浮起...
日本台的火焰挑戰者裡,曾有一個雙人踩琴鍵的項目,
這個人行道如果踩下去,還會發出聲音...
大概會是魔音傳腦的情形吧!

行人穿越道的設計,令車主有滿腹苦水~
他們不是不想禮讓行人,但是這麼一讓,燈號早就由綠變紅,
不能右轉,而等行人通過的同時,後方車輛大排長龍,
也造成交通回堵,讓與不讓左右為難。
有些駕駛人希望政府除了抓違規,也能在燈號上,
設計人車不同時間通行,多規劃天橋、地下道,
除了讓行人走的安全,交通也能更順暢。

話說回來,行人穿越馬路,本來就應走行人穿越道、
斑馬線、天橋或地下道,但是只要留意一下街頭,
總會看到長輩領著孩子任意橫越馬路;
或有些孩子不畏過往車輛,在路上嬉戲或奔走;
對於長輩長久的觀念及習慣,身為晚輩的我,
只能時時勸阻,但是對於女兒們...
閒妻可就得教導正確的交通安全知識,
該如何過馬路,指導其依照號誌指示行走,
並時刻提醒孩子們,不可在街道巷弄玩耍、嬉戲,
以免駕駛人煞車不及造成悲劇。 

閒妻小時候,長輩們會不經意的傳達出一種觀念~
大車和小車的車禍事故,多半是大車的錯;
行人和汽機車的車禍事故,多半都是汽機車的錯;
因為,早年的法律似乎以同情弱者的心理為主,
這些年,有些判例,上述觀念可是得大大的改變,
看看這篇法律常識~==闖越馬路可能吃官司==

寫到這兒,不得不提一下~
閒妻前兩天看到,一位媽媽騎著小綿羊(50cc摩托車)
後頭載了一位小綠綠及一位國中生中,三貼也就算了,
更令人詫異的狀況是...她打算左轉到捷運站時,
正巧遇上紅燈,小綿羊就直接停在對向車道上,
如果,對向車道的車子沒有留意,
沒有偏離中線一點,不是直接撞上了嗎?
辛苦養育孩子到國高中的心血,不是白廢了嗎?
唉~實在為車上的母子們捏一把冷汗呀!

對啦!交通安全的知識,一定要常留在心頭滴!
咱們來看篇雞同鴨講的笑話~

沙鹿國小放學,一群小學生成群結隊的離開校園,
有兩位女學生一起走斑馬線過馬路,此時...
一名機車騎士因車速過快,煞車後超過停止超越線,
並在那兩位女學生之前停住,差點兒就撞上,
騎士不爽的大罵:「那間學校的學生?走路慢吞吞的...」
兩位女學生大聲的說:「沙小。」(台語)
機車騎士更火大了,問:「甚麼學校的,還說髒話。」
兩位學生更大聲的說:「沙小。」(台語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loriac5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